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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蕙田案此强于黄初

 武帝时侍中平原 刘智
以斗历改宪推四分法三百
 年而减一日以百五十为度法三十七为斗分
 (戴氏震曰以万万通斗分满度法得二 …… (第 5a 页)
 (戴氏震曰何氏以雨水为日躔之初起室终室故谓/度馀为室分以万万通室分满度法得二千四百六)
 (十七万一千/有五十二奇)
    蕙田案此强于 刘智
弱于黄初 (第 6a 页)
十年而加时渐觉先天韩翊杨伟 刘智
等皆稍损益更
造新术而皆依谶纬三百岁改宪之文考经之合朔多
中较传之南至则否玄始历以为十九年七闰皆有馀 (第 12a 页)
 (汪氏琬曰戴德丧服变除曰天子诸侯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其母大功哭泣饮食思慕犹三年贺循)
 (丧服要记凡降服既降心丧如常月 刘智
谓小功以/下不税乃无心丧又陈沈洙议元嘉立义心丧以二) (第 24b 页)
 曰不继祖与祢者谓庶子身不继祢故长子为不继

 祖 刘智
释疑曰父之重长子以其当为祢后也其所
 继者于父则祢于子则祖也众说之中无踰此二说
 者盖自长子言之为不 (第 27a 页)
    所以定名分窒乱源用意深矣故著于此
通典汉戴圣闻人通汉皆以为父为长子斩者以其为五代之
适也马融注丧服经用之郑玄注小记则以为已身继祢便得
为长子斩自后诸儒皆用郑说谯周五经然否曰庶子不为长
子斩不继祖与祢也此但别庶子而不言不继祖者谓庶子身

不继祢故其长子为不继祖合而言之也 刘智
释疑亦同此议
晋虞喜广林难谯周曰礼文三发二言继祖一言连祢如但继
祢则应三年何缘须祖烦而失要合子于父舍 …… (第 43a 页)
 之祖父所谓五世四世之适岂经义乎谯周
    曰不继祖与祢者谓庶子身不继祢故其长
    子为不继祖 刘智
释疑曰案丧服传与小记
    皆云庶子不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与祢也两
    举之者明父之重长子以其当为 (第 48a 页)
    杖期本篇当参看
通典适孙为祖承重议晋侍中庾纯云古者所以重宗
诸侯代爵(代国讳改/焉下同)士大夫代禄防其争竞故明其宗
今无国土代禄者防无所施又古之适孙虽在士位无
代禄之士犹承祖考家业上供祭祀下正子孙旁理昆
弟叙亲合族是以宗人男女长幼皆为之服齐衰今则
不然诸侯无爵邑者适子卒则其次长摄家主祭适孙

以长幼齿无复殊制也又未闻今代为宗子服齐衰者
然则适孙于古则有殊制于今则无异等今王侯有爵
土者其所防与古无异重适之制不得不同至于大夫
以下既与古礼异矣吉不统家凶则统丧考之情礼俱
亦有违案律无适孙先诸父承财之文宜无承重之制 刘智
以为此说非从古制也魏晋二代亦自行之刘宝
以为孙为祖不三年丧服云孙为祖周案小记为祖后
者为祖母三年二文 …… (第 2a 页)
则孙无独周之义案贺循所记谓大夫士也
孙为庶祖持重议 晋刘智
释疑问者曰礼孙为祖后三
年者以其当正统也庶子之长孙既不继曾高祖此孙
为庶祖持重三年不荅曰继祖者不唯谓 …… (第 7b 页)
之正乃得服长子斩者以尊加卑异于卑加尊也 刘智
分此不继祖与祢之言以为庶子不继祢故其长子不
继祖书记未有此连言之比且庶子不继襧其子居然
不继祖也矣 (第 10a 页)
    荀子之说与
通典大夫士为慈母服议后汉郑志赵商问郑元曰慈
母嫁亦当为服如继母不郑元答慈母贱何得如继母
(蜀谯周云妾不得有继母名慈母/但慈己无父命者不过小功也)晋崔谅父命妾祝
抚养谅为子祝亡钜鹿公裴頠议依礼服慈母如母
释疑或问曰丧服传云妾之无子妾子无母父命为
母子是名慈母今一妾自有子一子以无母父命为母
子当如慈母服齐 …… (第 9a 页)
 (亦降为期也以父/在为母推之也)
通典为高曾祖母及祖母持重服议周制祖父卒而后
为祖母后者三年(祖父在则其服/如父在为母也)后汉荆州牧刘表云
父亡在祖后则不得为祖母三年以为妇人之服不可
踰夫孙为祖服周父亡之后为祖母不得踰祖也晋或
问曰若祖父先卒父自为之三年己为之服周矣而父
卒祖母后卒当服三年否乎 刘智
答云适孙服祖三年
诚以父卒则己不敢不以子道尽孝于祖为是服三年 …… (第 15b 页)
三年可谓殊涂而同谬者矣  晋刘智
释疑答问云高
曾祖母与祖母俱存其卑者先亡则当厌屈否昔鲁穆
姜在而成公夫人薨春秋书曰葬我小君齐姜旧说云 (第 17a 页)
    乾学案唐时虽有此敕其后亦竟不行
宋史礼志仁宗景祐三年侍讲学士冯元言仪礼礼记
正义古之正礼开宝通礼五服年月敇国朝见行典制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惟通礼义纂引唐天宝六年制
出母终服三年又引 刘智
释疑虽为父后犹为出母齐
衰卒哭乃除盖天宝之制言诸子为出母故云终服三
(第 28a 页)
刘智
言为父后者为出母故云犹为齐衰卒哭乃除
各有所谓固无疑也况天圣五服年月敕出妻之子为
母降杖期则天宝之制 (第 28a 页)
已不可行又但言母出为父后
者虽不服亦申心丧即不言解官若专用礼经则是全
无服式若俯同诸子杖期又于条制相戾请凡子为父

后无人可奉祭祀者依通礼义纂 刘智
释疑服齐衰卒
哭乃除踰月乃祭仍申心丧则与仪礼礼记正义通典
通礼五服年月敇为父后为出母无服之言不远如诸 …… (第 28b 页)
    亦期然则亦齐衰杖期也
子思之母死于卫(注嫁母也/姓庶氏)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
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注门人弟/子也嫁母)
(与庙/绝也)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遂哭于他室
通典汉石渠议问父卒母嫁为之何服萧太傅云当服
周为父后则不服韦元成以为父没则母无出义王者
不为无义制礼若服周则是子贬母也故不制服也宣

帝诏曰妇人不养舅姑不奉祭祀不下慈子是自绝也
故圣人不为制服明子无出母之义元成议是也石渠
礼议又问夫死妻稚子幼与之适人子后何服韦元成
对与出妻子同服周或议以为子无绝母应三年蜀谯
周据继母嫁犹服周以亲母可知故无经也
晋袁准云为父后犹服嫁母据外祖异族犹废祭行服
知父后应服嫁母据 刘智
云虽为父后犹为嫁母齐衰
讫葬卒哭乃除踰月乃祭案谯周云父卒母嫁非父所 …… (第 43a 页)
文逮乎
天宝降敕俾终三年然则当时已悟失礼晋袁准谓为
父后犹服嫁母据外祖异族犹废祭行服知父后应服
嫁母 刘智
释疑云虽为父后犹为嫁母齐衰谯周云非 …… (第 45a 页)
礼开宝通礼五服年月敇国朝见行典制为父后者
为出母无服惟通礼义纂引唐天宝六年制出母嫁母
并终服三年又引 刘智
释疑虽为父后犹为出母嫁母
齐衰卒哭乃除盖天宝之制言诸子为出母嫁母故云
并终服三年 (第 46b 页)
刘智
言为父后者为出母嫁母故云犹为
齐衰卒哭乃除各有所谓固无疑也况天圣五服年月 …… (第 46b 页)
即不言解官若专用礼经则是全无服式若俯同诸子
杖期又于条制相戾请凡子为父后无人可奉祭祀者
依通礼义纂 刘智
释疑服齐衰卒哭乃除踰月乃祭仍
申心丧则与仪礼礼记正义通典通礼五服年月敇为
父后为出母嫁母无服之言不远 (第 47a 页)
 便遂止时上欲邀放至京辞曰臣幼父亡伯氏鞠育
 誓持三年之丧以报其德止有数日乞终其制
附录
通典兄弟罪恶绝服议 晋刘智
释疑问曰昆弟骨肉以
罪恶徒流死者诸侯有服否智答曰凡以罪恶徒者绝
之国君于兄弟有罪者亦绝也旧说诸侯于兄 …… (第 12a 页)
 (敖继公曰众子即庶子也对长子立文故曰众子庶/则对适之称实则一尔父母为众子期以尊加之也)

 (士妻为妾子亦期凡适而/非长父母为之与众子同)
附录
通典为废疾子服议 晋刘智
释疑问曰今有狂痴之子
不识菽麦不能行步起止了无人道年过二十而死者
或以为礼无废疾之降杀父当正服服之耶 …… (第 13a 页)
宜弃矣
病有轻重参差万绪故立礼者深见其情杜而不言无
降之理略可知矣嫡不为后是其去传重之加非降其
本服 刘智
刘玢所言近为得理矣
 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礼孝慈录会典今律文并同
丧服昆弟之子
丧服传何以期也报之也( (第 14b 页)
文为人
后者为其父母周为其兄弟降一等此指为后者身也
不及其子则当以其父所后之家还计其亲疏为服纪
尔案 晋刘智
释疑或问礼为人后者为当唯出子一身
还本亲也鲁国孔正阳等议以为人后者服所后之亲
若子为其夲亲降一等不言 …… (第 52a 页)
若子矣 刘智
又案礼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此出子
及其子孙皆为人后者也甲无后故乙为之后乙之子
孙皆去其亲往为甲后皆当 …… (第 52b 页)
 正阳陈福诸说则为后者宜降一等而为后
    者之子不得随父而降一等据太康中所处
    遂殷之事及 刘智
王彪之之说则为后者之
    子不论父所后之亲疏而槩降一等礼疑从 (第 55b 页)
继母之
党不可以母党先已灭亡而服继母之党若服继母之
党则乱于已母之出也
母出有继母非一当服次其母者议 晋刘智
释疑曰亲
母出则服继母之党继母既卒则不服也虞喜通疑曰
纵有十继母则当服次其母者之党也蜀谯周云其母 …… (第 18a 页)
通典慈祖母服议 晋刘智
释疑问云案丧服小记慈母
之父母无服孙宜无服慈祖母矣又曰慈母与妾母不
代祭孙不祭慈祖母何服之有智曰礼为 (第 28a 页)
 (君之所服者皆是也圣人于恩之中而不能无义于义/之中而不能无恩五服之内外非天下之至权其孰能)
 (与于/此)
    乾学案公子为其母服不在五服之中 刘智
    
云凡屈不得服者皆有心丧之礼故附于此
孟子尽心篇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
公孙丑曰若此者何如 …… (第 19a 页)
 (附仪礼齐衰杖期章父在为母/疏子于母屈而期心丧犹三年)
通典天子诸侯之庶昆弟及妾子为母服议汉戴德丧
服变除曰天子诸侯之庶昆弟与大夫之庶子为其母
大功九月哭泣饮食思慕犹三年 晋贺循丧服要记
曰公之庶兄弟父卒为其母大夫之庶子父在为母皆
大功九月凡降服既降心丧如常月又天子诸侯贱妾
子为其母厌于父不得制衰粗之服三月而葬葬已而

除居处饮食言语心丧三年 刘智
释疑曰凡屈不得服
者皆有心丧之礼小功以下不税服乃无心丧尔
除心丧议晋蔡眇之问徐野人云有从弟心丧当除此 …… (第 21a 页)
䌽衣无所疑
    乾学案如此条所言则大功亦有心丧之礼
    矣故 刘智
释疑云小功以下不税服乃无心
    丧夫古人于释服之后犹且严于礼制如此
    今有在齐斩之中而怡然 …… (第 21b 页)
 (汪琬曰戴德丧服变除曰天子诸侯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其母大功哭泣饮食思慕犹三年贺循丧)
 (服要记凡降服既降心丧如常月 刘智
谓小功以下/不税乃无心丧又陈沈洙议元嘉立义心丧以二十)
 (五月为限惟王俭古今集记终二十七月为王逡所 …… (第 26a 页)
(亡之前而已生则税之也又谓昆弟为诸父之昆弟也 刘智
蔡谟等解义与王合而以弟为衍字庾氏以为己)
(谓死者为昆则谓己为弟已不能税昆则昆亦不能税/已昆弟尚不能 (第 28b 页)
 (徐师曾曰至于吊丧必待尊长朝夕哭时/而往若非其时则不特吊亦恐烦动也)
通典汉戴德丧服变除曰童子当室谓十五至十九为
父后持宗庙之重者其服深衣不裳其馀与成人同礼
不为未成人制服者为用心不能一也其能服者亦不

禁衰绖不以制度惟其所能胜  晋刘智
释疑曰婴儿
无知然于其父母之丧则以衰抱之其馀亲八岁则制
服矣七岁曰悼过此有罪则入于刑必致之于礼故在 …… (第 9a 页)
    十九天下岂有十五以上之人而尚名之为
    童子哉又岂有十五以上之人而不服亲戚
    之丧者哉然则童子以何时为限 刘智
八岁
    之说最为确当盖八岁以上之殇成人皆为
    之制服则成人之丧彼岂得不为之制服特
    (第 13b 页)
准则又司徒李胤祖父敏浮海避公孙度不
知存亡寻求积年不得胤父见乡里与父同年者亡乃
制服徐景山劝娶而生胤 刘智
释疑曰遇乱离析计父
母之年已过百年可终卒矣而不得音问计同邑里同
年者于其死日便制丧服或以为终身或不许 (第 26b 页)
   亡失尸柩
通典父母死亡失尸柩服议后汉桓翱问泛阁曰久丧
不除者为当众子尽然邪故质焉尔荅云昔尝送郑君
到代陵代陵有人其父死不得其尸其子行丧随制降
杀阁与亡者相知而往吊之还问郑君所駮异义之事
不孝莫大于无后终身不除此为绝先人之统无乃重
乎郑君答云庶子自可摄祭阁覆云无庶子当何以又

曰族人可以其伦代之阁又覆言云无族人云何则不
复相荅推此而详但使一适子不除耳  晋刘智
释疑
云问者曰久而不葬丧主不除若其父远征军败死于
战场亡失骸骨无所葬其服如何智云此礼文所不及
也以理 …… (第 3b 页)
没则绝也以昌前母虽在犹不应服若昌父在)
(则唯命矣依礼记昌/惟宜追服其兄耳)段畅秦秀驺冲许猛散骑常侍
安议礼为常事制不为非常设也亡父母不知其死
生者不著于礼平生不相见去其加隆以期为断都令
史虞溥议曰臣以 (第 12a 页)
 汪氏琬曰戴德丧服变除曰天子诸侯之庶昆弟大
 夫之庶子为其母大功哭泣饮食思慕犹三年贺循
 丧服要记凡降服既降心丧如常月 刘智
谓小功以
 下不税乃无心丧又陈沈洙议元嘉立议心丧以二 (第 32b 页)
 衰三年以不得继祖与祢故也庶子不祭殇与无后
 者以殇与无后者宜从祭祖之时祔食而祖庙在宗
 子之家也庶子不得祭祢者亦以明其宗也 刘智
(第 9a 页)
 子为其母妻昆弟亦降期而大功诸侯绝服庶子庶
 妇不服妾故公子不敢服其母妻昆弟先君既没犹
 厌于馀尊服大功而已凡屈而降服者皆以心丧终
 其月数 刘智
曰小功以下不税服者乃无心丧耳厌
 降之与尊降异者不降其正统之亲及旁亲之尊同 (第 17b 页)
度中书侍郎(史记索隐十八)

论语集注十卷(释文一) 论语释(隋书三十二)


论语音(释文一) 刘智

丧服释疑 通典引(按隋志注梁有丧服释疑二十卷孔智撰亡而通典数处并引晋刘) (第 33b 页)
 鲁穆姜在而成公夫人薨春秋书曰葬我小君齐姜
 旧说云妻随夫而成尊姑不厌妇妇人不主祭已承
 先君之正体无疑于服重也 刘智
释疑(通典八十九) (第 23a 页)